首页  学院概况  党建园地  师资队伍  团学工作  招生与就业创业  教学资源  专题栏目  校友之家 

学院新闻

 学院新闻 
 通知公告 
 学术交流 
 党建园地 

学院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学院新闻>>正文
动物医学院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会实施方案
2017-05-26 20:14  
[文章下载] [字号: ]

为切实做好我院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确保该教学过程的稳定进行,按照《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的要求,现将毕业论文答辩会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答辩会安排

各答辩会具体安排如下:

答辩时间

答辩地点

答辩组长

秘书

答辩组成员

2017-5-27  8

生工组团C106

张桂云

樊明明

张桂云 阴正兴 吴玉臣 吴凤笋 康静静 樊明明

2017-5-26  13

生工组团C401

霍军

彭永帅

  宋予震 李月勤 彭永帅 史洪涛 王军

2017-5-27  830

生工组团C302

邓同炜

蒋增海

邓同炜 徐耀辉 夏艳勋 吕玉金 蒋增海

2017-5-27  830

生工组团C306

王扬伟

赵攀登

王扬伟 贺桂芬 王岩 陈益     赵攀登

2017-5-27  8

生工组团C406

曹素芳

孙彦婷

曹素芳 包文奇    郭素琴 唐光武   孙彦婷

2017-5-27  8

生工组团C205

皇甫和平

李红飞

皇甫和平 李德印 米俊宪 董青 叶晓敏 李红飞

2017-5-27  8

生工组团C408

王金和

王海花

王金合 祁画丽 邢召 马晓海    王海花

2017-5-27  8

生工组团C207

石冬梅

靳双星

石冬梅 靳双星 沈永恕 向瑞平 张磊 张华 王宏魁

二、答辩前准备

1.根据学校规定,学生毕业论文经知网检测合格(重复率不超过30%)、论文指导教师和论文审阅教师同意其答辩后,才能获得答辩的资格。

2.参加答辩学生将毕业论文按照相应答辩组的成员数量,双面打印,提前一天交给答辩组秘书;答辩当天提前半小时将答辩PPTPPT命名为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拷贝至指定电脑。答辩组成员在学生答辩前应仔细阅读其论文,并准备好问题。

三、答辩程序

1.学生陈述。学生针对自己的毕业论文(设计)开展情况进行陈述。主要包括:选题根据和研究意义;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主要创新点及不足;研究资料或实验情况等。时间在1015分钟。

2.答辩小组提问。原则上答辩小组教师每人需提12个问题,所提问题应与课题相关联,并能够反映学生对所选课题的研究水平。时间在58分钟。

3.学生回答问题。学生应针对答辩教师的提问做出回答,答辩教师应有适当的追问。时间在58分钟。

4.答辩小组要详细做好每位学生的毕业答辩记录,并填写毕业答辩评语及建议成绩表(附件9),答辩小组负责人审核后签名。答辩小组成员集体讨论,综合评价后,指定专人写出毕业论文答辩综合评价意见。

四、答辩组内分工

组长负责全面工作,每位学生由一位老师担任主答辩,答辩组其他成员参与提问。论文指导老师不能作为主答辩老师,但可以作有关说明。每位学生答辩结束,最后由主答辩进行小结。秘书负责答辩记录,记录时应将学生陈述情况、老师提问和学生回答等答辩过程进行详实记载。

五、成绩评定与提交

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指导教师建议成绩(占40%)、评阅教师建议成绩(占20%)和答辩成绩(占40%)三部分组成。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小组评定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取整数)(附件10)。

2.综合成绩同时记五级制和百分制成绩,等级成绩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五等。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最后由学院答辩委员会核准后由教学秘书提交至教务管理系统。

4.各答辩组应控制成绩分布状态,优秀论文(设计)数量不超过15%,并按不超过10%的比例向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5.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不同意答辩,或未通过答辩的学生,学院在一个月后组织二次答辩。二次答辩仍未能通过者不能毕业,须随下届学生重修毕业论文(设计)环节。

6.各答辩小组于61日下午17:00前,将本组学生毕业论文成绩交至院办并提交拟推荐优秀毕业论文相关材料。

7.学院答辩委员会于62日对毕业论文成绩进行审核,并按学校规定的比例推荐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六、要求

1.答辩过程严格按照《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各答辩组务必规范填写毕业论文相关记录表(见学校文件附件7-13)。

3.答辩结束后,学生按照答辩组所提修改意见对论文进行全面修改,在提交之前,须通过指导教师审核并同意提交。不按照要求进行修改或未经指导教师同意擅自提交的,不能获得相应学分。

4.全体学生于68日(周四)之前将修改后的论文上交1本胶装版,未按时上交的学生将不予最终成绩。

动物医学院

2017.5.25

打印    收藏
上一条:动物医学院学风建设系列活动-“寻找职业真谛 放飞青春梦想”生涯人物访谈活动
下一条:动物医学院关于2017届毕业生论文审阅的工作安排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hjc888黄金城老品牌 - 黄金城网站登录首页

电话:0371-86176275 (院办)  0371-86176323 (团委)

邮箱:cvm@hnuahe.edu.cn

友情链接 :